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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阳东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草酸甲乙酯/草酸二乙酯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
一、项目名称:辽阳东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草酸甲乙酯/草酸二乙酯产品技术改造项目
二、工程概要:项目位于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灯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(化工园区内),总投资510万元。本项目充分利用己建设完成的10000吨碳酸甲乙酯/碳酸二乙酯生产装置,通过改建部分管线,增加保温和伴热功能,更换使用新型原材料草酸二甲酯和乙醇,实现年产5000吨草酸甲乙酯/草酸二乙酯的新型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产品,重启闲置生产装置,并配备8个原料和产品储罐。
三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辽阳东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
联系人:韩志江
地址: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灯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(化工园区内)
电话:18698271731
邮箱:1757895148@qq.com
四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环评单位:辽宁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
联系人:刘工
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35号国际设计谷2号楼5层
电话:18355395388
五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W020181024369122449069.docx。
六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
范围: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,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。
主要事项: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(注: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)。
七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等方式,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。
八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
自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。
辽阳东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
2024年1月3日